“采菌遇虎”成自媒体管理新规首例反面教材的警示(自媒体盛行的利弊)

好好读读13条新规内容,牢记新观,行动更有底线,天地也才更宽广。

图片源于网络。
云南网评论员许芸翡
中央网信办13项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下发当天,一则“采菌遇虎”视频正在网上广泛传播。两天之后,当地警方通报确认,这条视频系拼接而来,视频发布者也因传播虚假信息,被行政拘留5天。
这条明显是为蹭流量而发布的虚假短视频,应为中央网信办加强自媒体管理通知下发后,第一个被处罚的案例,颇有其代表性和警示性。
这条看起来偏娱乐化的短视频,发布者为了博眼球,将不相干的镜头中移花接木,尽管明眼人一看就呵呵,但不明真相的大量围观网友还是信以为真了。发布者拿捏的是隔屏围观者的猎奇心理,确实也斩获了流量,但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老虎没遇上,反倒把自己送进了派出所。
当大量不具备媒介素养的自媒体人涌进各种传播平台,特别是短视频大行其道的传播语境下,新闻的真实性就受到了挑战,很多似是而非的场景已是雾里看花,就算有清晰的辨识力,也难敌眼前所谓大流量裹挟下的人云亦云。
细读加强自媒体管理的13条规定,“真实性”一词被多次提及。其中,在第3条中提到“规范信息来源标注”。“采菌遇虎”使用了其在动物园拍摄的旧图,却没有说明,首先就是违反了规定中“使用自行拍摄的图片、视频的,需逐一标注拍摄时间、地点等相关信息。引用旧闻旧事的,必须明确说明当时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。”
其次,他又虚构视频内容,将视频定位在玉溪,企图歪曲事实,混淆视听,更是违反了第4条“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”中明确规定的“‘自媒体’发布信息不得无中生有,不得断章取义、歪曲事实,不得以拼凑剪辑、合成伪造等方式,影响了信息的真实性。”很明显,“采菌遇虎”视频严重违反了自媒体内容发布的真实性原则。
造谣传谣必须受到惩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中明确规定,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,要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对“采菌遇虎”视频发布者的处罚,并不重。但众多的自媒体人应该从中读到教训:传播有底线,得好好补课,不可触碰;行动更该有底线,玩笑不能开过了头,还是要尊法知法守法。这一案例中,还应该看到,围观者的不较真,也纵容了虚假短视频的传播。就算是看起来无伤大雅的虚假信息,也不能只是当作玩笑看,甚至不假思索去“一键三连”。
经此一例,无论自媒体人、围观者都应当警醒。信息的真实性,是全媒体传播语境下最不可忽视的原则,不能娱乐、不可糊涂,更不可胡来。自媒体不是“自留地”,无论你是普通网民还是“大V”博主,都应当好好读读这13条新规内容。牢记新规,行动才更有底线,天地也才更加宽广。
彩云网评所登载的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本网站立场无关。欢迎关注彩云网评,投稿邮箱yncywp@163.com,稿费从优。
